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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 |
隨想(2) 大憲章Magna Carta 與 哈佛大學法學院 歷史上的六月份,有很多事件發生,1940 年六月四日,登克大撒退完成,1989 年六月四日,中國發生天安門事件,1967 年的六月五日,以色列和阿拉伯國家,埃及,敍利亞,約旦的“六日戰爭” 結束,以色列收回耶路撒冷古城及Gaza Strip,1944 年的六月六日,聯軍登陸法國諾曼地,展開“結束”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序幕,八百一十年前,1215 年的六月十五日,英王King John 被衆貴族Barons 逼迫,簽署了奠定世界民主政治及法律基礎的文件“大憲章 Magna Carta”,去年2024 年的六月六日,我曾在鄉訊寫下拙文“ D Day 感言”, 今年2025年的六月,由於哈佛大學法學院新近頒佈的的一份新聞稿,關於他們在1946 年以$27 美元收購到的“大憲章” 版本(哈佛編號HLS MS 172),歷經二名英國教授鑑定,証實為1300 年的“原版”,由於哈佛使用所謂“原版”(original),這個字,有點混淆視聽,我決定和大家分享我所了解的“大憲章”。 大憲章Magna Carta 是拉丁文,英文的翻譯是“Great Charter”,這份文件的起始,緣於暴虐的英國國王King John 無視民意,違反人權,強徵稅收而引發貴族的反叛,1215年六月十五日,在談判桌上,四十名貴族逼迫他簽署(封蠟sealed),這份有63 條文Clauses 的文件,是國王和貴族間的交涉契約,沒有涉及平民,同年八月24日,被教宗Innocent III “撒消Annulled” (英國在十六世紀1533 年才撤出天主教,自立英國國教,所以英國1215 年時的宗教,仍在教宗管轄下),其後有慢慢簡化streamline 的1216,1217 ,1219及1225 年的版本,直到1225 年Henry III 國王時修正的37 條簡化的版本被封蠟sealed成為正式文件(definitive text),到1300 年英國“百戰君王Warrior King” 愛德華一世 Edward I 正式確認並出版了完整文件full text,那是大憲章的“最後正式版本”,總共,在1215 年到1300 年間由於修正(streamline),共有25 份內容一再簡化的原版,在63 個條文( clauses)中,大多是君王和諸侯中的契約,適用於民眾的只有大約三條,第一條(政教分離,教堂獨立於王權,國王非至尊Absolutism),第三十九條(人身保護令宗旨,拉丁文Habeas Corpus),第四十條(司法不販賣,這條原文“ To no one, will we sell, deny, or delay right or justice”)。如果印証鑑定屬實,哈佛大學的“原版”是1300 年七個版本中的一個,它確實是世界唯一在大不列顛領土之外的1300 年原版,但是還有其他比1300 年更早的原版,例如我們2018年初,在英國Salisbury Cathedral 大教堂見到的也是原版,但是那是眞正而且保存最完整的四件謹存的1215 年“原始版本”,比哈佛大學的1300 年“原版” 更原始,其他三份1215 年的原始版本,有二份存檔在大英圖書館(一份在1731 年大火被嚴重破壞),另一份存在Lincoln Castle,我們在Salisbury Cathedral 見到的大憲章才是真正的1215 年“原版” ,而且是四份1215 年原始版本中,保持最完整的原版,哈佛用“1300 Original”,暗示這是原版,閉口不談尚存有比1300 年更早的四份1215 年的Original,使我感到有點使用“文字遊戲twist words” 的嫌疑。 大憲章是世界民主憲政的基礎,它標榜的宗旨,是現代法律系統的根基,例如保障非法拘捕入獄,保障非經百姓同意的非法徵稅,保障法律的崇高性(禁止司法販賣),保障人民的自由及權利,堅定沒有人在法律之上的宗旨(No one is above the law,即否定Absolutism),保障被拘捕後有被法官聽審的權利(Habeas Corpus), 大憲章公平,公正的理念,引發1789 年的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宣言,美國憲法,美國27 條憲法修正案(包括前十條的Bill of Rights) 闡揚的精神,全部來自大憲章,其後美國最高法院在1966 年六月十三的案子Miranda vs Arizona 判決了“The Miranda Right”,更鞏固了升斗小民在被拘捕那一刻的權利,“你有權保持沈默,你現在所說的話,將會被使用在法庭上,你有權利使用律師在法庭上代表你…..”,警察捉人那一刻,都一定要唸這條法律給嫌犯,沒有唸,犯罪案不成立,無法上法庭審判,這就是俗稱的Miranda Law,有趣的是有一年的六月十五日,我的電子信箱收到了一份驚喜的郵件,當時台灣總統蔡英文寄給我一份郵件提醒我,當天是大憲章簽署的日子,升斗小民如我,眞的是受寵若驚不知所從,當然,我很清楚我只是眾多收件人之一而已! Charter of Forest (1217 英國法律) 在最原始的大憲章(Magna Carta/ Great Charter) 制定後次年(1216 年),惡國王King John 去世,由九歲的王子亨利三世即位,輔助大臣們在1217 年,以他名義頒佈了Charter of Forest,以彌補大憲章的不足,那個年代,全英國三分之一的土地屬於皇家,任何人在這些皇地耕作,畜牧,打獵,連牛羊吃草(grazing),都要接受嚴厲處罰,甚至死刑,這個“Charter of Forest農地法令” 賦予平民土地所有權,在大憲章的基本人權上更加一層的保護平民,這個法令因爲大憲章極出名,而很少被注意到,這份1217 年的Charter of Forest 曾經在1225 年被修正,1217 年的原始版和1215 年的大憲章原始版二者並列在林肯古堡Lincoln Castle 有特別溫度控制的 David PJ Ross Vault(窰窖)內,供民眾參觀,進入到裡面,會感到走進歷史的墜道,幾度忘我。 同時保留二件珍貴英國古文物(1215 Magna Carta 及1217 農地法令Charter of Forest)的林肯古堡和林肯大教堂Lincoln Castle & Lincoln Cathedral 林肯古堡位在倫敦北部150 英哩,北海邊約克城南部70 英哩,建於公元1068 年,是英國中古世紀Medieval 城市的總代表,所以有Medieval Lincoln 之稱,它比美國總統林肯更早存在八百年,1066 年由法國渡海來攻下英國的法國諾曼第大公“征服者威廉” 在Hastings 戰役中打敗英國本土的Anglo-Saxons 國王Harold Goswinson,威廉為方便控制英國人,侵犯英國後,第一要務即是在在軍事重地建城堡,根據估計,威廉及其兒孫,入侵英國後,共在英國建了五百到一千個城堡,初始為求速建,使用簡單的Motte-and-Bailey 型式(Motte 是土牆,Bailey 是四方院,加上木製堡塔稱為Keep),後來逐漸演變成百戰不克的石頭城堡(例如倫敦塔古堡及林肯古堡),1310 年林肯大教堂落成,頂端的尖塔是木頭實心外包鉛塊,故意建成比埃及金字塔高44 英呎,打破埃及金字塔三千八百年享有的 “世界最高建築物” 的記錄(見鄉訊2022 年十二月份拙文 “埃及,不朽的文明”,但是在二百三十八年之後的公元1548 年,最頂端的尖塔��落,英國人沒有再補回去,金牌落入德國St. Mary’s Church之手,從此,世界各國加入“世界最高建築物”的兢爭,台北101 曾經上過榜。 十字軍 (Knight Templars) 及其八次東征(Crusades) 歷史是時間長河中很多偶發及奇妙事件的連結,被迫簽署大憲章的英國國王King John,就是歷史傳奇故事,義賊羅賓漢Robin Hood 中的惡國王,他的王位其實是撿來的,他的大哥是英國正式國王 “Richard, The Lionheart”。這二名兄弟是英國歷史上八名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 Kingdom 1154-1399 AD) 有法國血統君王中的二位,Richard擱置英國王位,響應教宗Gregory VIII 的號召,到歐洲,參加十字軍第三次的東征( 公元1189-1192),意圖收回被伊斯蘭教國王 “沙拉丁Saladin” 佔領的聖地耶路撒冷,其後他一直留在歐洲東征西討,把英國的王位交由親信治理(證明他知人善任),直到公元1199 年返鄉途中,在法國面對英吉利海峽的Chateau de Chalus 城堡,被毒箭射死,弟弟Prince John 得以繼承英國王位,就是後來的惡國王King John,Richard 是1066 年由法國渡海攻敗英國原始住民“塞克遜民族Anglo Saxon” 的法國諾曼地大公“征服者威廉William , The Conqueror” 的曾孫,他繼承祖業,由法國人當上英王,卻一句英文都不會講,當了十年英國國王,卻只有幾個月住在英國,在1192 年十字軍第三次東征途中,於歐洲乘船觸礁,被和他曾經有過節的奥國大公Leopold 所俘,把他出賣給德國神聖羅馬帝國國王亨利六世(Henry VI),關了十四個月( 12/1192-2/1194),德王向英國索求十五萬馬克銀子的贖金,英國舉國上下,傾盡所有,把國王贖回,在英文中,若有人要比喻金錢數額巨大,多人喜歡使用“King’s Ransom”來形容,這裡的King 就是King Richard, The Lionheart,這個贖金之大,佔歷史上第二高位,僅次於印加民族在1532 年為贖回他們國王Atahualpa 付給西班牙征服者的裝滿一室 的黃金,這個印加故事我曾在2023 年十一月鄉訊拙文” 印加王朝-蒼穹上的帝國”提到過。 十字軍是武裝的宗教軍隊,響應教宗號召,以保護教徒到耶路撒冷朝聖及收回耶路撒冷聖地等目的而組成,他們戒律嚴格,戰無不勝,其後他們甚至組織銀行,代收及保護教徒朝聖帶的存款,也經營起貸款的生意,以致富可敵國,法國國王菲利蒲四世,國庫空虛時,向十字軍借貸了大筆事後無法清償的債務,法王走頭無路,殺機頓起,決定滅之以撤消債務,遂在1307 年大舉捕殺十字軍,把領袖 Jacques de Moley 及諸大老送上火架燒死,又聯合教皇Clement 五世,在1312 年正式解散十字軍,十字軍在被處決及解散前,仍擁有大筆資產,臨解散前顯然藏在秘處,迄今仍有人在尋寶,從1096 年到1291 年近二百年間共經歷了二十七名教宗,其中部份教宗牽涉到鼓動八次的十字軍東征,除了第一次(公元1096到1099年)東征成功,收回耶路撒冷之外,其他的都是得了又失,失了未得,十字軍最著名的典故(Legend )是他們據說 “找到” 並“隱藏” 了耶穌在“最後的晚餐The Last Super” 中飲用的聖杯“The Holy Grill”,電影界根據這個典故拍成很多故事,實際上,並没有任何証據証明聖杯曾經在十字軍手中,所以沒有事實証明的典故只富娛樂性,我們後人估妄聽之妄信之,2018 夏天年我們到過葡萄牙Tomar 城的 Tomar Castle (又稱Covent of Christ), 這個城堡一度是十字軍總部,1983 年被列入聯合國文教組織的世界文化遺產,見到十字軍穿的制服(見圖)及他們的兵器,他們的巨型餐室,感覺六,七百年的光陰,就凍結在那一時刻。 王儲大對決 英國王儲稱為Prince of Wales,法國王儲稱為Dauphine。何以英國王儲叫威爾斯王子? 而不稱為蘇格蘭王子或愛爾蘭王子?源於英王愛德華一世,他即是在1300
年正式認定“大憲章”的國王,1284 年他遠征威爾斯,懷孕八個多月的西班牙籍皇后Eleanor of Castil 同行,在威爾斯的Carnarfon
城堡產下皇子,為了收買威爾斯人心,他給皇子 “威爾斯王子Prince of Wales” 的頭銜,這個皇子即是日後同性戀的愛德華二世,引發國內不少爭亂,自那時起,Prince
of Wales 即是“英國正式王位繼承人(Heir Apparent)” 的頭銜,這個傳統,沿用至今,黛安娜王妃的兒子威廉王子現在的頭銜就是“威爾斯王子”,法國Dauphine是1350-1380
五百年之間王儲的稱呼,源於法王Charles 五世於1349 年買下Vienois 一地(此地名也稱Dauphine),英國歷史,最有成就的Prince
of Wales 即是莎士比亞筆下的亨利五世Henry V,暱稱為Prince Hal,他的父親亨利四世在位時,他即是威爾斯王子,他在英法百年戰爭中的Battle
of Agincourt (1415 年)因爲父親老病,代父出征,以英國王儲身份及只有法國三分之一的兵力,戰勝法國王儲路易Louis(正史,野史對於路易有否眞正親身參戰,各有爭議),這個戰爭,英國人使用長矛longbow
加上戰爭前一晚的雨造成泥地,戰勝了法國的騎兵隊cavalier,寫下兵家歷史王儲對決的傳奇故事。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 斷斷續續的打戰,延續了一百十六年,這個Agincourt
戰役是最出名,也最精彩的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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