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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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十月份生活座談會:異族婚姻甘苦談
吳勝治報導

這次生活座談會由台灣同鄉會蕭奕義會長主持。他在開場白裏提到:在三、四十年前很少人討論異族婚姻的問題。現在卻很正常。因為大部份同鄉在年青時移民美國,現在孩子們都已長大達到結婚年齡。又因為遇到同樣是台灣人的對象不易,所以異族婚姻便成為同鄉們經常討論的話題。以下依照順序由:(1)盛素雲「異族婚姻經驗談」,(2)蕭奕義「我兒子的婚姻甘苦談」,(3) 廖惠儀談「異國鴛鴦」,(4)陳坤木「韓國新婦」。

(1) 盛素雲

我是盛素雲,出生於台北東門。我從小就很喜歡唱歌、跳舞。我在八歲時就可以一邊唱、一邊表演全套的「梁山伯與祝英台」。我這一生有很多悲哀的故事:我有80年、五代的恩怨,怨恨與恩仇的情結,連死都無法解。然而以上都和我今天所要談的無關。

首先我要說的是:我有一個男朋友,我們交往了一年多。有一天他告訴我說:以後妳不要嫁人。我問:為什麼?他說他家人已經給他訂親了。當他說的時候,他的眼睛都紅了。我心裏想:他看起來很悲哀。就問:為什麼你看起來不是很開心?他說是因為入贅。我說:現在又不是古代,為什麼要給人(招)呢? 他說:對方是大導演李翰祥的女兒。他結婚後必須搬到香港,姓要改成李(他的本姓是方)。所以, 他要我不要嫁給別人,一定要等他,以後,我要什麼,就有什麼········

因為我小的時候,家庭破碎。現又發生這件事,只好離開這個男人。但是我心裏難過,心情也很低落。有一天,一位愛跳舞的朋友,小鈴,找我出去跳舞。我說: 心情不好,不想出去。她說:走吧, 出去開心一下,這是一個外國人的 Party。我心裏想了一下,就跟她出門。

進入開 Party 的場所,我就找到了一個角落,一個人就坐在那裡發呆。大約十分鍾以後,有一個男人走過來,問我要吃什麼、喝什麼?我說NO,他就走開。過了一分鍾,他又回來,左手拿可樂,右手拿一杯雞尾酒給我選。結果我把可樂接過來,因為那是我從小就喜愛的。就這樣,我們一邊說, 一邊比手劃腳地交談。他的意思大概是:他有一個在上大學的女朋友,喜歡抽大麻、吸L.S.D.,他一直要和她斷,可是女方不肯,除非他有女朋友,否則說什麼都不肯和他絕交。當他看到我的時候,就認為我很適合他。他不喜歡女人抽煙、吃迷魂藥。後來,他送我回家。第二天當我下樓時,便看到他的車子停在巷口。他說要請我吃飯。就這樣,他開始追我。他常常在巷口等我。有一天,媽媽發現了,就說:女孩子若和美國人交往,會讓街頭巷尾的鄰居在背後說我是「壞女人」,除非我們已經訂婚。就這樣,和他說完之後,我們就當天閃電訂婚,而且完全按照台灣人古老的風俗,舅舅也特地來「壓腳」。結婚時,也有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而且要遮傘。

結婚後不久,我們便來美國,一晃卅八年。我的老公是一個好男人。我們有一個女兒,我把她當作姊妹,她在廿一歲時當未婚媽媽。老公和我為了讓女兒從新站起來,出外工作,便擔當起教養孫子的責任。加上媽媽常來美國和我們同住,四代同堂,彼此照顧,家庭尚稱美滿。我女兒曾經考慮和兒子的父親結婚,但發現他不是一個對家庭負責任的人而作罷。我先生對我很好,但偶而會因為教養孫子,意見不同而吵架。我先生不希望我打小孩,而我認為小孩子不打不成器。但是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教養我們的孫子成為一個對家庭負責任的男人。

(2) 蕭奕義

我兒子和我那個無緣的媳婦在一次 Party 中認識,他們交往半年後於前年九月間訂婚。訂婚前媳婦要求買一只3 克拉的戒指給她,雖然很貴,我們還是買下給她,反正媳婦就這麼一個。比起媳婦的戒指,我兒子的訂婚戒指卻只值美金800 元,但是卻要我們自己付錢。結婚前,有一位我兒子的病人,先生是位律師,給他兩小時的免費咨詢。她認為夫妻兩人之收入若差太多,則銀行存款、信用卡要分開,房子之產權最好歸公司所有。以上是他們結婚前發生的事,真正使他們離婚的因素,是在訂婚以後發生的一些不可想像的事:

˙ 結婚場所本來選定UCSD 附近的一間教堂,後來又改至 La Jolla 附近的猶太教堂。
˙ 按習俗結婚費用應由女方負責,但是為了保持親家間良好的關係,我答應分攤 Receptions 的費用。沒想到結婚後,我要付全部費用的一半。
˙ 結婚後,媳婦要求我們賣掉現在的房子,然後換一間更大的。更可怕的是,我們兩個老的必須搬出去。
˙ 結婚時收到的紅包,夫妻共同的存款,一下子便被領光光。理由是媳婦好幾萬元的學生時代教育費,要償還她父母。
˙ 結婚不久便搬回娘家,並選婚後三十一天提出離婚,更要求贍養費。

我兒子不得不委托律師辦理離婚。

(3) 廖惠儀

在1991年,我從台北來到Washington D.C.附近的University of Maryland留學。因為我讀建築,週末一直待在學校,所以沒有機會交男朋友。我和我的先生認識,完全是緣份。因為我們是研究所的同班同學,所以我們幾乎天天見面。畢業後,我們又都在L.A.工作。就這樣交往幾年。有一天,我的父母從台北到L.A.來看我。知道我們已經交往了好幾年,便鼓勵我們趕快結婚。現在已結婚十年,生有一男一女。我先生對我很好。他喜愛戶外活動,尤其是滑雪。嫁白人先生,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有:(1)自由度高,可出去工作(2)先生的家庭對我很遵重。例如:因為考慮我的父母住在台灣,就不堅持要我們搬到東部。缺點有:(1)教育子女觀念不同;我先生較重視生活教育,希望子女儘量參加各種活動;而我則較重視課業成績、考試 (2)飲食習慣不同(3)我的父母和先生不易溝通。

(4) 陳坤木

因為教書的關係,我對兒子們的婚姻很開放。我的孩子的思想也很美國化。記得當他們念大學時,我問他們:有無女朋友?而他們的回答居然是:Not your Business。我認為婚姻是孩子的事,要他們娶/嫁台灣人,是為了自已而非子女。我有二個韓國媳婦,對我們都很好。在Michigan至少有五個台灣人娶韓國媳婦,結果都很好。

謝謝陳松美女士準備點心。更感謝朱慶明洪美女夫婦對這次座談會的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