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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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年 8 月

從「我是罪人」談聖經的中文翻譯 (一)
李瑞木

翻譯之難,難在「詞不達(原)意」、難在難於達到「真善美」的境界。由於文化的差異,選辭之間,往往一字之差,可以「差之毫里,謬以千里」。本系列專文,擬探討基督教聖經的幾處中文翻譯,它不但影響教義的中文解釋,也影響基督教的宣教效果,增加基督教在中文地區宣教的不必要阻力。

首先要討論的是「Sin」的中文翻譯,由於「Sin」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之一,這個「罪」字的中文選擇,影響之大,絕對超過幾顆原子彈的威力。記得小時候,常常看到熱心的基督徒,身上掛著「我是罪人」的牌子,在人來人往的鬧街上,賣命地宣導福音,卻換來一陣的嘲笑。「我是罪人」或「認罪悔改」這一句詞句,對虔誠的基督徒來說,也許沒有接不接受的問題。但是,「我是罪人」或「認罪悔改」這一句詞句,對一般非教徒來說,就不一定能心悅誠服地接受了。對一位罪孽深重的囚犯,用「我是罪人」或「認罪悔改」來宣導,有時會有「當頭棒喝」的效果;但是,對一般人來說,就得展開一段事倍功半的說服功夫,往往以不歡而散作收場。至少「罪」的不當翻譯,就讓我多等了半個世紀才受洗。一直等到有一天,聽到由哈佛轉來加大聖地牙哥分校任教的中研院院士莊明哲教授,對「罪」的解釋,才讓我了解聖經 Sin 的原意。

按「罪」是 Sin 的中文翻譯。中文的「罪」偏重「犯罪」的意涵,是一個負面性很強的用詞,與英文的 Crime 相當。而英文的 Sin 卻只有 過失 (fault ), 射箭偏離紅心標的 (off the targett) 的意思。基督教的原罪根源聖經創世記:上帝在創造亞當與夏娃後,將她們安置在伊甸園,並吩咐他門不可以吃伊甸園中能分辨善惡的果子,這是上帝要她們遵守的規則。不幸他們受了蛇的誘惑,偷偷地吃了禁果,偏離上帝的行為準則 (off the target),犯了過失,有了 Sin ,被逐出伊甸園。

這一段經文指出:上帝按照祂的形象創造出來的亞當與夏娃,原是集「真善美」於一身的極品傑作,本是完美無缺的。如同父母疼愛子女,不希望子女偷吃糖果,影響腸胃牙齒的健康一樣;上帝也告誡亞當與夏娃,不可以吃伊甸園中能分辨善惡的果子,以免偏離「真善美」的行為準則 (off the target)。英文的Sin 指過失 (fault ) 或射箭偏離紅心標的 (off the target),與犯罪 (crime) 的罪不一樣。

基督教的上帝也可以說是代表人類對「博愛」、「完美」、「圓滿」、「無缺」、或「真善美」的追求標的。而 Sin 可以說是「不完美」、「不圓滿」、「有缺失」、「不遵守上帝啟示」或「偏離正道」的意思。Sin 或缺失,可大可小,小的像小孩偷吃糖果,中的像成人的偶然言行出軌 (fault 或過失),大的像江洋大盜的殺人放火 (crime 或罪),都包括在 Sin 裡面。

可見,用「罪」這個中文字來翻譯 Sin,不但不貼切,而且有言過其實、以偏蓋全、誇大解釋的毛病。比較貼切的中文翻譯,可用過失、缺失、或不完美。要一般人承認「我是罪人」,就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的說服工夫,多半會有我「何罪之有?」的反應;如果要一般人進一步「認罪悔改」並受洗,那就有點「難如登天」、「強人之所難」了。但是,要一般人接受「我是有缺失的人」,「我是不完美的人」並「認過悔改」,就比較容易多了。因為,這個世界上,從古到今,很少有人敢說:我是十全十美、完美無缺的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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