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http://www.taiwancenter.com/sdtca/index.html
  2007 年 7 月

合併台灣中心、台灣同鄉會
呂錦文

聖地牙哥台美基金會於五月二十六日舉辦一個籌劃台灣中心永久會館意見發表會。主持人 (基金會董事長) ?基金會有人認為中心的使用率不夠多,有些活動的出席率也不夠高。所以這個意見發表會除了要聽取大家對建館的意見外,也希望對中心的運作有所建言。筆者提議合併台灣中心、台灣同鄉會,認為這樣可以改善中心的運作。根據一位資深同鄉的報告,這樣的提議以前也有過幾次。但是因為茲事體大,當場仍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發言的人贊成與反對的,大約一半一半。在此筆者想再進一步說明,也順便回答一些反對者的疑慮。

台美人社團

打從三年前搬來聖地牙哥,參加過多種台灣中心及台灣同鄉會的活動。但始終搞不清楚這兩個社團的關係。哪些事是屬於台灣同鄉會的,哪些活動又為什麼是台灣中心在辦。參加台灣中心活動,和參加台灣同鄉會活動的是同一批人。那為什麼需要有兩個不同的社團?今年當同鄉會的理事,對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的運作才有進一步的瞭解。

同鄉會主要的工作有兩個:一是每年辦三、四個大活動;另一是每月出一份鄉訊 (另加一個通訊錄)。鄉訊的內容主要分為活動報導及自由園地兩部分。活動報導所報導的活動,其實絕大部分都是中心的活動。(因為平常的活動,都是中心在辦的)。雖然參加的人絕大多數是 (有繳會費的) 同鄉會的會員。實際上,我們只有一個社區。台灣中心和台灣同鄉會服務的對象是同一個台美社區的人,服務的性質也沒有什麼兩樣。為什麼不把這兩個社團合而為一呢?

擴編、改組

合併後的台灣中心應該擴充、改組,納入同鄉會現有的各個工作小組:文書、活動、財務、公關等。(當晚我只提到成立編輯室及文化活動組,因為我只參與到這兩方面的工作。) 也許還應該增加餐飲、設備等組,專司所有活動的飲食、中心設備的管理等。編輯室 (或文書組) 繼續出版鄉訊月刊 (也許改稱中心月刊) 、YAM季刊、和所有活動的文宣。活動組負責所有文化活動的策劃與執行。每個分組都應有好幾個常年的委員,一直到他 (她) 不幹為止。這樣一來,中心主任就會有好幾組的人手來幫他,不再忙得不可開交,而有太大的壓力。中心的使用率不夠多,主任可以要求活動組再辦其他的活動;活動的出席率不夠高,主任可以要求公關組再努力點去鼓吹人來參加。

合併後的台灣中心也應該開始收會費。原來的同鄉會會費,就變成中心會費。其實到現在還有不少人,以為每年繳的會費是繳給中心的。筆者的認知 (基金會董事長也這麼說) 當初台灣中心不採會員制,不收會費是為了要防止別有用心的人來掌控中心。這個顧慮筆者認為可以明訂會員只有使用中心設備和參加活動的權利,並沒有干涉中心運作的權利。一位資深同鄉說他的瞭解,當初台灣中心不收會費,主要是為了要加速非營利組織的登記。所以現在中心開始收會費,應該沒有問題。筆者希望在還沒有合併之前,台灣中心不要開始收會費。不然台灣同鄉會就收不到會費了。現在中心不收會費,參加中心 (除了需門票) 的活動,不必繳錢。而同鄉會的活動也都在中心舉辦。有些人就不覺得有需要繳會費給同鄉會。現在同鄉會每年約有三百餘人繳會費。合併後的台灣中心應該可以收到更多的會費。

同道同方向

當晚提出為何我們有兩個社團、或反對合併的理由可以歸納成三點:一、政治性活動中心不宜出面,由同鄉會來辦;二、同鄉會有其特殊功能與中心是互補的,不應遇到些困難就不辦了;三、合併等於是廢除同鄉會,實在捨不得、不應該。

適不適宜辦政治性或其他較有爭議的活動,其實中心和同鄉會的處境是一樣的。誠如一位同鄉所說,兩者都是美國聯邦政府批准的非營利組織。辦政治性活動是合法的,只要不公開支持美國某個政黨或某個候選人即可。至於辦有關台灣的政治性活動,台美社區的人大多很關心家鄉的前途與福祉,有興趣參加有關台灣的政治演講或討論會。中心和同鄉會辦這一類的活動,是符合社區人的需求的。中心和同鄉會對台灣利益的看法與立場是一致的,大家心知肚明,大可不必顧慮太多。誠如另一位同鄉所說,同鄉會可以辦的活動,中心也可以辦,沒有什麼不恰當的。

群策群力、釐清含糊

想是筆者的口才太差、辭不達意,讓持反對意見的人誤會了。雖然筆者提到鄉訊這幾年來都由一個人在負責編輯的工作,今年是筆者在做,不知能持續多久。筆者不知能持續的是興趣與所需花的時間。筆者不是在抱怨辛苦,不想幹才想把同鄉會歸給中心,以推卸責任。如果合併後的台灣中心編輯室不嫌棄,筆者願意繼續做這方面的義工。減少鄉訊的出刊數成雙月刊,更是筆者最不想見到的。主持人先前提到現在中心辦得最好的活動之一,是生活座談會。理由是這個活動有一個委員會在運作。每次座談會之後,委員們即開檢討會,並策劃未來的活動。筆者提議合併後的台灣中心應設編輯室 (及其他的工作小組) 的用意跟主持人的這個觀察不謀而合。

也許有人會說,現在的同鄉會也可以這麼做,何必等到合併之後才來做。(也許是因同鄉們老化了,也許是因有中心的存在) 現在同鄉會每年要推選兩、三個理事已經找得非常困難,要再多找幾個人來編鄉訊,大概可以免談了。筆者也提到同鄉會鄉訊裡的報導,絕大部分是在報導中心的活動,而不是只報導同鄉會的活動。鄉訊更每期都登載中心的簡訊、活動表、課程表等。相信不知內情的人看到我們的鄉訊,一定都會認為聖地牙哥的鄉訊是台灣中心在辦,而不是台灣同鄉會辦的。我們真的要繼續這樣含糊下去嗎?

台灣中心 ─ 台灣同鄉會館

有人認為所謂合併其實是在廢除同鄉會,要不得。筆者的建議是要把同鄉會的工作納入台灣中心。少掉的只有同鄉會這個名稱,同鄉會的人員、工作、功能一樣也沒減少。如果有人覺得要去掉「台灣同鄉會」這麼親切的名稱,實在捨不得,也可以考慮把合併後的台灣中心改名為台灣 (同鄉) 會館。聖地牙哥的台美「新移民」大概無所謂,但要「原住民」改掉他們引以為傲的「台灣中心」,大概是奢望了。合併後的月刊仍可叫做「鄉訊」、名冊也可以繼續叫做「(同鄉) 通訊錄」,保留「同鄉」的親切稱呼。我們會少掉一個名稱,但是我們的活動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一位當過同鄉會會長的同鄉,一再強調合併可以增加運作的效率。他沒有 (也許是不願意) 明說為什麼目前較沒效率。我們可以想像有兩個團體在做同一性質的事、服務同一個社區,總有分不清那件事該誰做,互相推諉的時候。各自為了把自己份內的工作做好,更會有磨擦的時候。目前同鄉會和台灣中心的帳目是分開的,有時也會為誰該出那筆錢、或收那筆錢而有爭議。

整合、前瞻

十年前聖地牙哥的先進們成立台美基金會,並設立台灣中心。台灣中心不只是個「硬體」,提供台灣同鄉會和其他台美社團活動的場地;也是個「軟體」,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加強對台美社區的服務。也許當時基金會還有所顧慮,沒有讓中心直接取代同鄉會。十年來中心和同鄉會並行運作,也做得蠻好的。但是總讓人覺得還可以更好,也有怪怪的感覺。基金會有人認為在決定建永久會館之前,更應該討論如何改善中心的運作。聆聽當晚大家對合併這個議題的發言,筆者感覺不到大家對台灣中心整合同鄉會的可行性有真正的疑慮。從上面的說明,也看不出合併對我們的台美社區,有任何實質的壞處。相信整合後的台灣中心可以消除大家的混淆、運作會更有效率、不再含糊不清,參加活動的同鄉也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更能增進中心的使用率。


後記:上文寄給台美基金會董事長後,轉寄幾位資深董事,提出合併台灣中心、台灣同鄉會可能遭到法律上的困難。為了避免法律問題,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如此進行:台美基金會改組台灣中心,將現有的組織編入主任室,另增上文所提到的各種工作小組,以增辦台灣同鄉會目前所作的活動。基金會只需物色到各個工作小組的召集義工,再由召集人去尋找各組的委員 (大概都會來自同鄉會)。台灣同鄉會可於今年度結束後,凍結活動。觀察三年再決定是否完全解散。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達到合併的事實,而不需有合併的手續,不牽涉到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