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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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年 7 月

從「靈命雙修」談「完全信仰 」
李瑞木

講它,是因為:關心它!對它有所期盼!

2004年5月初旬,美國西部有線電視國際臺 (International Channel) 播放慈濟 「牽你的手」電視連續劇,描述高雄旗津邱文吉一生真人真事的辛酸故事,讓我這個與慈濟亳無關係的人深受感動。

邱文吉本姓吳,生父母因家貧,以舊臺幣二千萬(新臺幣五百元)的代價,賣給高雄旗津邱家為養子。邱家因無子,本想領養文吉傳宗接代繼承邱家香火;不幸,邱家不久卻生了一個兒子。養父母不但沒有感激文吉招弟的功勞,反而把他當奴工看待,不讓文吉上學讀書,也沒有給文吉溫飽的生活,文吉常因饑寒交迫偷吃雞食充饑,有幾次被養父母抓到,還被痛打一頓。文吉從小得不到養父母的愛,做牛做馬,不但得不到最起碼的溫飽,更常常受到拳打腳踢的待遇,罵他是垃圾。在這種缺乏人性尊嚴環境中長大的文吉,養成一種自暴自棄的暴戾個性;結婚生子之前,飽受養父母的凌辱毒打;結婚生子之後,養成吸煙、酗酒、賭博、及打罵妻兒的惡習,成為旗津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垃圾。

在文吉拳打腳踢、毒罵妻兒二十六年後,有一天,當他獨自一個人在鼓山喝悶酒時,遇到了一位在山上從事環保資源回收的慈濟師姊,在他身旁揀他丟棄的洒瓶。他看她穿著整潔,不像揀破銅爛鐵的貧困人家,乃好奇地問她:為什麼要在烈陽下,揀登山者丟棄的瓶罐?她回答說:她是在從事一種將「垃圾變黃金」的慈濟志業。他又問「垃圾不值錢,怎能變黃金?」她回答說「揀別人丟棄的垃圾,第一可以美化環境,第二資源回收可以減少地球資源的浪費,第三可以變賣現金、用以濟貧救苦(感恩戶:施者感恩受者),第四如果有更多的人從事這種諸如資源回收的慈濟志業,可以讓社會更祥和,不就可以將垃圾變黃金?」

這一段經歷改變文吉的一生,當埸他感動地捐出他的買酒錢:新臺幣一千元。後來他又因長年酗酒、賭博、及打罵妻兒的臭名,使他的長子婚事無法取得女方家長的同意,乃立志從事垃圾變黃金的慈濟志業,用行動改變鄉人對他的印象。通過實踐慈濟事工,文吉在生命的最後七年,慢慢革除吸煙、酗酒、賭博的惡習,也不再打罵妻兒,成為高雄旗津熱心公益、人人敬佩的好丈夫好父親。死前他更勸服妻兒:接受他捐出遣體供醫學院解剖研究之用,因為他相信證嚴法師的開示:人對生命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什麼事都可以等、只有孝順父母及行善不能等。在他臨終前,為了彌補他三十幾年中打罵妻兒二十六年的內疚,再一次牽起妻子秀美的手,請證嚴法師公證,風光地補辦一次婚禮。

其實,每一宗教都有類似文吉的感人故事。但是,文吉的故事,卻讓我深思宗教「靈命雙修完全信仰」的真諦。各種宗教的經文都強調「靈命雙修」,為了方便說明,我只選擇用聖經的章節,說明完全信仰。佛教、回教、道教、一貫道也都可以找到類似的經文;但為了減少篇幅,不重覆引用其他宗教的經文。

新約馬太 22 章 37-40 節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 你的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 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 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ㄧ切道理的總綱。』 這一段話充分說明耶穌告誡信徒:第一誡命靈修與第二誡命生命關懷是同等重要的。「完全信仰」必須在「實踐」「靈命雙修」兩種志業上取得平衡;否則,就是欠缺不全的信仰。


馬太二十五章 31-46節論審判的日子:耶穌又說:『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喫、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這一段話是耶穌詮述生命關懷的真諦,說明「實踐」與「行善」,乃信徒或萬民最後審判的唯一標準;而且明白地提示「實踐」「生命關懷」,是信仰的基石,也是蒙恩、得救、與主建立親密關係的最重要依據。

由於,按時上教堂做禮拜或上寺廟頌經禮佛,比較容易辦到,生命關懷費時費力又費錢,不易長期身體力行。因比,有些宗教、教派、神(佛)學院、教會或寺廟,難免會發展出重靈修不重生命關懷的理論與信仰。譬如基督教的「荒漠甘泉」、「靈命日糧 On Daily Bread 」等書,偏重靈修論述,很少談到生命關懷。難怪基督教有些牧師、傅道人、長老及信徒,有意無意間會避免提到以上二段耶穌的誡命與提示,反而選擇性地更重視使徙羅馬書 5 : 1 -4節那段話:「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我們又藉 著他、 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或 (弗二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而不提(弗二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 豫備叫我們行 的。」

影響所至,不少牧師信徒認為只要信耶穌基督,按時上教堂做禮拜靈修或日夜敬拜讚美神, 不必「實踐」「生命關懷」,也可以得救進天堂;而不信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像證嚴法師那樣,實踐再多的生命關懷,也會下地獄!事實果真是如此嗎?基督教有一部保羅啟示錄的禁書,描述天使帶領保羅遊天堂地獄的情景。當保羅要進天堂耶穌城(the city of Christ)時,看到門外有一些人,由於進不了耶穌城,在門外痛哭哮叫;天使告訴保羅說:這些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在世時只知日夜迫切地(禁食)祈禱,但從不關懷他的鄰居。後來保羅遊地獄時,也看到很多基督徒平常按時上教堂、日夜祈禱、虔誠敬拜讚美神,出了教堂又作惡多端,在水火 (the river of fire) 之中受刑罰之苦。

加州大學總校教授及中研院院士莊明哲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也是一位世界著名的精神醫學專家,他將宗教信仰的定義歸納為三方面:第一、人與神的垂直關係 (Vertical Relationship) ,第二、人與人的平行關係 (Horizontal Relationship),第三、用行動實踐以上兩種志業(Commitment)。第一種人與神的關係就是「靈修」的功課,第二種人與人的關係就是指諸如濟貧救苦的生命關懷,第三、用行動實踐以上兩種志業。從表面經文上看,各種宗教對第一種與第二種「靈命雙修」的論述,好像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在實踐「生命關懷」的志業上,就表現出很大的個別差異了。

在實踐生命關懷的層面,又可細分為個人、各教會 (或寺廟、道場)、各教派(如天主教、信義會、長老教會等, 或佛光山、 慈濟 功德會等)、及各宗教之間的差異。 在各宗教之間, 基督教無疑地比其他宗教,更能實踐生命關懷的志業。但在各教派之間,慈濟功德會不但領先佛教界,也領先其他各宗教。

考核諸如濟貧救苦的生命關懷,不能光靠嘴巴講,要有實際行動,並表現在精神、時間、及金錢的支持度上。慈濟功德會第一不蓋寺廟。第二神職人員不接受信徒供養:實踐一日不作(生產),一日不食的信仰。第三重視實踐:鼓勵信徒「念經不如行經」,努力當志工行善,以身做則,用行動傳播信仰。第四以慈悲心寬容其他信仰(譬如慈濟醫院設有祈禱室,供基督徒使用)。第五超低的行政費用,將募來的善款全部用在生命關懷之上。這是其他多數教派所無法相比的,也是為什麼證嚴能在短短三十幾年內,由一個人做起,發展成三百多萬信徒組織的主要原因。其他許多宗教、教派、教會或寺廟,都將90%甚至99%以上的精神、時間、及金錢放在蓋教堂、寺廟、及神職人員的 薪金上。對建立第一種人與神的關係,雖有幫助;但對第二種生命關懷的行善志業,多只能局限在教堂或寺廟圍牆之內「會友之間」的互相關懷;其他諸如濟貧、救苦、治療病痛的生命關懷,只能偶而為之,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口惠而實不至了。幾十年來臺灣人口雖然增加一倍以上, 而基督徒的總人數卻沒有增加(實質上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率是減少);其責任:不可推給所謂魔鬼或邪教的阻擋;偏重嘴巴或「語言文字」的傳教方式,不重視實踐「教堂圍牆外的生命關懷」或「重信仰不重行善」,才是主因之一。凡推行「完全信仰」的教派、教會或寺廟,「願有多大,力就有多大」;都會蒙恩、受到祝福、並獲得神的特別照顧;經費不慮缺乏,信徒增加神速:遍佈普天之下,多如天上的繁星!

這種偏重靈修(人與神的關係),輕忽生命關懷的信仰,我把它稱為不完全信仰。不完全信仰的流行,與人性的好逸惡勞,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多數人偏好「因信稱義」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速成班」信仰,不喜歡聽行善才能蒙恩得救的道理。譬如基督教有一本「激風烈火」暢銷書,作者(牧師)明明傳達:教會應走入社會,重視實踐「教堂圍牆外生命關懷」的信息;可是很多牧師與信徒,推薦該書時,卻只選擇性地提到被該書「迫切祈禱」的大功能所感動,認為只要日夜迫切地祈禱,教會就會和協昌隆,個人也會萬事OK了。而不知道祈禱要獲得神的「蒙恩祝福」,實踐「生命關懷」是必要條件之一。

傳統上基督教是一種中央集權的體制,必須靠龐大的行政系統與神職人員,才能正常運作,行政費用偏高(或傳教效率偏低)乃事所必然,不可能像慈濟功德會那樣,將募來的善款大部份,都用在諸如濟貧、救苦、救病痛的生命關懷之上。對聖經的銓述,也有一套由主教頌佈:自認帶有「神權柄」的標準解釋,神學院依它教導牧師與傳導人,牧師依之講道,不允許信徒尤其是神職人員,超越標準解釋。否則,雖然不會再像中古時代一樣,被下獄或燒死,也會被視為異端邪說,面臨被圍剿或逐出教門的命運。譬如天主教Colorado Springs 主教 Michael Sheridan 在2004年五月八日發佈一封教令:教會不得對投票支持主張「墮胎權,同性結婚、安樂死、或幹細胞研究」候選人的信徒授聖餐;他對違反此教義的信徒發出不被「蒙恩救贖」及「得救上天堂」的警告令。因此、要改變整個宗教、教派、教會或寺廟「不完全信仰」的傳統與文化,非常困難;可是,信徒個人如果接受:「靈命雙修」同等重要的「完全信仰」,至少可以將個人一半以上的捐款放在「生命關懷」的事工之上,由個人做起,實踐「完全信仰」的信念。

當然,「不完全信仰」並非基督教所專有,也普遍存在於天主教、佛教、道教、一貫道、與回教界。其理由:知易行難與好逸惡勞。譬如中國佛教全球供佛齋僧功德會2004年6月6日舉辦星雲長老所提出,台灣首屆「佛寶節」活動;為了向世界傳達「素食護身、健康護身」的觀念,並紀念佛陀誕生2548年,主辦單位在活動會場台北市市民廣場上,設置2548條長桌的素食筵席,頭尾相連,曲折綩延,總長度超過1700公尺。主辦單位將申請列入金氏世界紀錄,成為世界「最長」的佛宴!我在想:主辦單位如果能夠把這些素食筵席,拿來濟貧救苦;把這股浩瀚的功德迴向傷苦大眾,不知將會為苦難的世界,創造多少燦爛的笑容,挽回多少無奈的悲劇?這樣做,比創造金氏世界紀錄,更能發揮『拒絕肉食,積極實踐「素食護生、健康護生」的信念,並影響週遭的每一人,為明年佛誕日的「全球一日素」運動奠定基礎,讓佛誕日更具意義』!

本文刊載 台灣聯合網 (taiwanun.com) 上的李瑞木綱站與台美作家專欄 (TA Writers) (5/16/2004),轉 載 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