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http://www.taiwancenter.com/sdtca/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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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 |
歷史的轉捩點 (9) :台灣是已獨立的民主國家嗎? 台灣是已獨立的民主國家嗎? 本來筆者以為這一系列的文章寫成五回就可以寫完,可是如今已經寫到第九回了。歷史上的錯誤以及一些有心人的故意扭曲,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正將會在歷史上留下禍根。第二次大戰以後的歷史,尤其是有關台灣的歷史有許多扭曲與捏造。這些錯誤的歷史已經瀰漫市坊,所以我們必須加以糾正。 李登輝宣佈台灣已經是獨立的民主國家,而民進黨也主張台灣是已經獨立的民主國家。兩者看來相同,但也有些不同。如果台灣已經是獨立的國家,就不必再推動獨立運動。但是自稱已經獨立而且擁有主權的國家,並沒有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換句話說,台灣已是有民主形態和民主選舉制度的「實質獨立國家」,可是台灣還沒有受到領土主權的國際認同。台灣不是「法理獨立的國家」,而是一種史無前例的特殊的國家。 想要從一個實質獨立國家轉成一個法理獨立的過程,其主張與方法互有差別,也就是說,其方法論不盡相同。大別之有以下的三種: ◎ 民進黨的民主國家論 民進黨所主張的民主國家是說,台灣已經是用民主選舉來選出總統及國會議員的國家;所以台灣跟獨裁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然而民進黨並不排除蔣介石帶進來的中華民國的國號以及其憲法。陳水扁宣佈「四不一沒有」:不宣佈獨立、不更改國號、不納兩國論入憲法、不舉行變更現狀的公民投票。可是陳水扁在2007年3月4日又發表了「四要」宣言:要獨立、要改國號、要新憲法、要發展的四要。這已完全違背了他以往的主張。有一些人聽到「四要」宣言之後額手稱慶,以為陳水扁這一次已經回心轉意了。可是空喜一天之後他的部屬連續推出許多的解釋,讓這些支持者再次受到失望。原來他的「四要」又是一個選舉口號而己。不知支持者和台灣人民還要失望多少次? 民進黨主張的根底,嚴然存有「中國」。所謂「中國」就是意味著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說這兩個是不同的國家,這種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主張,永遠解不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緊箍咒。原因是中華民國主張它也是中國。如果台灣與中共是兩個中國,就免不了有「統一論」、「維持現狀論」、「中華民國是台灣論」等。這一些都是統獨論爭的禍根。所以民進黨永遠解不開中國的緊箍咒,拿不掉「中國」的咒符。 雖然陳水扁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他是正牌不折不扣的中華民國總統而絕對不是台灣國總統。如果他堅持不放棄中華民國的國號,就脫不出中國的武嚇與緊箍咒。民進黨裡有一些人主張跟外省人(在台中國人) 和解,主張和中國共存。說穿了他們是怕中共的武力恐嚇。台灣人希望維持現狀是恐懼中國的武嚇,所以要以「和解共生」的政治口號來維持現狀,祈禱這樣中國就不會攻擊台灣。換句話說;如果中國不侵犯台灣,這些人就會大唱台灣獨立與改訂憲法。這就是「淺藍」民進黨人士的阿Q心態。中國人當然也知道民進黨的思維,所以和解共生只是一廂情願,不可能的。民進黨的獨立論僅是選舉口號,騙票而已。 民進黨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 的原意不外乎凸顯中國是獨裁國家而台灣不是;言在台灣不同於中國。如果向相反方向探討他們的思維,就不難了解到民進黨主張的就是「台灣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就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版底。如此思惟不可能有獨立的條件,只有「維持現狀」才能生存下去。如果「現狀」發生任何變化台灣就完了。這種主張實在太窩囊,太不負責了。 ◎ 李登輝的民主國家論 李登輝在演講中闡明,現在的体制是不正常的,而且國號和憲法都是外來政權的東西。可是現實迫使台灣人必須在該這個體制下生存、活動、選舉。換句話說,認定現体制是不正常的,也得在這個体制之下生活是台灣的現狀。總而言之,不言獨立但須推動正名制憲。 民進黨主張從「中華民國」出發來改變國號,改變憲法。而李登輝的主張與他們不同的是:在現行体制下生存並不是台灣人的意願。所以我們必須要以公民投票來正名、制憲。所謂「現行体制下」就是說,李登輝的主張也不能不用中華民國的投票法。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全世界獨一無二的高門檻;任何政黨都不可能得勝的鐵籠公投法。依這個公民投票法的規定,提案要國會議席的四分之三出席才能付之討論,同時也要全議席的四分之三的贊成才能成立付以公投。在全民投票時必須要全部有權人的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才算通過成立,除非有神蹟出現才能成立的惡法。因此喊公投是沒有用的。台灣是不可能用公投來正名制憲的。 上述兩種是台灣獨立論的主流。所不同的是民進黨承認中華民國,而李登輝認為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民進黨相信,在國會議員選舉取勝才是先決條件。選舉勝利就可以變更,推進有利的法制。可是民進黨不肯放棄中華民國就不得民心。推動「中間路線」或主張「和解共生」必然失敗。 李登輝不以為國會的優勢是先決條件,而提高台灣人的本土意識才是重要的。總言之,民進黨及李登輝兩者都有困難,不可能解開中國的緊箍咒,拿不掉中國的咒符。 ◎ 經由美國托管的建國論 除了主流的兩個主力外,後來居上迅速加溫發酵廣為流傳的林/何論述(林志昇及何瑞元)是:從美國暫定領土的地位建立台灣國的理論。 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而終結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從這個時候開始,台灣澎湖在國際法上是變成主要佔領權國的美國暫定托管領土。美國佔領軍的主帥麥克阿瑟將軍,下了一道命令叫蔣介石到台灣接受日本皇軍的投降。於是蔣介石派遣陳儀執行暫時的台澎軍事佔領。之後的演變使蔣介石流亡到台澎,而台澎的主權問題就此擱置到現在。可是依據國際法或舊金山條約,中華民國是不能主張台澎的主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沒有絲毫理由主張台澎的主權。 林/何的論述具備充分的國際法背書,並且將美國做一切主張的背景及對象。因此中國的緊箍咒會完全破功。依據林/何理論,台灣人舉行公投不會受到中華民國的公投法影響。這個方法比起動員民眾來挑戰不能過關的鐵籠公投法容易。他們到美國法院去控告美國行政部門(美國是三權分立,不是為敵全美政府)也不需要民眾街頭示威的幫助;只要募款到足夠美國律師的訴訟費用以及若干規費,就可以給台灣人帶來無限希望。 美國握有台灣主權,尚未解除暫定領土是世界公認的事實。因此台灣人就可以取得美國暫定佔領區(如關島和波多黎各)的住民權(非美國公民權),相同於關島的護照。林志昇等人向美國法院的控告,自2006年10月24日到現在,狀書已有數回往來;法院的判決可能在今年(2007年)夏季。如果林志昇辨明台灣依法是美國的暫定托管領土,就可以自動解開中國的緊箍咒。同時也可以終結中國國民黨以及中華民國的合法性。不必在國內吵鬧與擾亂民眾,也不須要高呼團結,聚眾抗議等內耗社會資源的民主運動。只要有足夠資金就可靜寧踏上建國之路,不失為最理想方法之一。但是現實是冷酷的;慷慨解囊的人數並不比惡罵批判者多!我們必需加強籌款! ◎ 三者的不同 簡單的說,這三種獨立運動的差別就是: 比較上述三種論述,我們發現目標只有一個;「建立台灣獨立主權國家」,但是所走的路徑各有差別。(2) 和 (3);即李登輝和林志昇的Perestroika方式非常接近,唯一所不同的是「出發點不在同一線上」。林志昇凸顯控告美國行政單位,要求美國負起托管的責任。如果在法院訴訟獲勝,就可迎刃而解中國的緊箍咒。筆者奉勸三方面的人馬能夠捨棄小異,容納大同來共事合作,以追求台灣建國之大業。各方放棄不盡相同之差異或偏見,台灣才能受惠。 ◎ 一盤散砂的台灣人 台灣人最大的缺點是不能團結,而且對權勢和金權卻有極端諂媚。意見稍有不同,就大力批判攻奸惡罵。現在的台灣除了民進黨和李登輝的團隊之外也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團隊在推動獨立建國。也有不少的獨派人士口徑一致批評林志昇的法理控訴建國的途徑。包括翻譯者也是常被罵「美國奴」,也有人罵林志昇是騙子。也有人罵他是「想做美國人」。做美國人總比當「中國奴」好多了,不是嗎? 在美國暫定領土裡,在美國監視之下舉行公投就不必顧慮到台灣公投法的異常高門檻,也不會受到中國緊箍咒的威脅。林/何的團隊在華盛頓控告美國政府是他們的事,對持有反對意見的人士不會發生任何的影響。反而如果林/何團隊勝訴,就達到「解放台灣自由」的大目標了。所以反對、惡罵、甚至於妨礙他們的行動是不對又不智的。不管贊成或反對,我們大家應該靜觀或加以聲援才對。表達善意關切是可貴的,但是對「救台灣的義工」不伸手聲援,反而加以惡罵批判,就等於中國人的行為,也應該列為「台灣人的敵人」。 ◎ 危機感和獨裁的言論 民進黨的酒井亨在日本的「諸君!」雜誌為文,扭曲李登輝的言論。我想這是反李勢力企圖削減李登輝的聲望及影響力的作為。筆者懷疑這是民進黨人士授意叫酒井去做的。台灣人關心台灣的前途,就不應該妨害其他人「為台灣的努?」,而且加以無理惡罵。互相攻奸是不利於台灣前途的。筆者也曾經幾次舉理批判民進黨的中間路線;但我不是無理惡罵,而是舉理要求他們反省和檢討,期待他們一起來為台灣打併。民進黨是執政黨,有很大影響力,也是人民所期待的台灣人政黨。民進黨與中國國民黨「和解共生」,只會遠離「台灣的獨立建國」理念,也脫離台灣人的祈求。 現在有不少團隊為台灣的獨立建國理念進行奉獻。李登輝團隊具有很大影響力。黃昭堂的台灣獨立聯盟也有長年來的努?和奉獻。這些團隊能夠團結合作就會產生巨大的力量。相反地互相分裂惡罵,甚至於妨害對方就會削減我們的力量;這樣只會使國民黨和中共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