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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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5 月

「人權晚會暨台灣獨立事件說明會」主題演講
人生、自由和平等

黃根深
(本文轉載自台灣公論報 1987 年 12月 28 日)

主席、歐洲來的貴賓、台灣來的貴賓和洛杉磯的台灣同鄉:

今日,咱聚集在這裡慶祝「世界人權節」39週年紀念日,有二個意義:(一)表示咱對人權運動的支持和(二)表示咱肯定「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性。

「世界人權宣言」有什重要性?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一人權法案,即今日的「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同時要求世界各國將該日定為「國際人權日」慶祝的同時,促進人權的實現。

「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性,正如當初負責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故羅斯福總統夫人說的,「是全世界人民追求自由的標準寸尺。」

一九七八年,前美國總統在「人權日」慶祝會上說:該宣言「是將來追求個人安全、政治自由、社會正義的燈塔。」

「世界人權宣言」宣佈39年以後今日,根據國際特赦會、國際人權聯盟、國際人權正義委員會的報告,可惜,還有不少國家,尚有政治迫害、經濟壓迫和社會不公平的現象存在。

可惜的原因是:政治迫害、經濟壓迫、社會不公平、無正義是一種殘忍和違反人性的行為。

什麼是人權?

是做為一個人,應該有的權利。

人生出來,真的有人權嗎?

討論這個問題,咱應該從道德上,和法律上來解釋。

人是動物中一類。每個人,每個人都是人類中的一份子。人出生時,除了男和女之間,某器官部份有不同之外,都是一個人。都是同類中的兄弟姊妹。所以應該同樣的平等。從道德上說,人是生而平等,也應該平等。

每一個人出生時,很公平。每個人有一個頭,二隻眼睛,一隻鼻,一張嘴巴,二隻手,二隻腳,和一個肚子。如有不同,則只是他的頭比較大,你的比較小,或你的肚子比較凹,他的肚子比較凸。其實一個人的頭大小,和肚子的凸或凹,和你我他無關係。但是,如果有一個人,甲君,感到你的肚子凸出來的很好看,要摸一下,但是無你的許可,則那甲君即侵犯了你的權利。因為肚子是你的,你出生來時就帶來的東西。從法律上說,人生即有權利。人生即有人權。

人是一種有感情、思想和行動的動物。所以一個人高興時就笑、悲傷時就哭。因為人有眼睛和大腦,所以看東看西,頭腦也就想東想西。人有一個嘴巴,也有一双手。想東想西以後,愛講話的人就講岀來,愛寫文章的人就寫出來。人有一双腳,人是一種的動物,不是一種的靜物,自然要走來走去。

感情的發洩,思想和言論的表達,和行動的表現,是一個人生出來就有的很自然,很自由的基本行為和基本行動。所以我們叫這些東西是人的基本人的人權。

基本上,人是自由,自決的動物。如有一個人,或一個政府,限制另一個人,什麼時候不可笑,什麼話不可講,什麼東西理論不可想,什麼文章不可以寫,什麼地方不可以去,這個人,或是這個政府侵犯了另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人生出來,就是自由、平等,就有基本人權,不只是我說的而已,全世差不多有良心的、有教育的、有智慧的人都這地講。譬如:

一七七四年時,一位仁兄,湯姆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說:「上帝給人生命時,同時間給人自由。」

一七七六年,維吉尼亞州議會通一個人權法案。該案的第一條說:「所有的人生下即有平等和自由。」

一七九三年,法國國會通過一民權法案。該法案起頭說:「人生,自由和平等。」

一八三三年,美國反奴隸協會,發表反奴隸宣言說:「任何人享自由的權利是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可把人當做財產去買賣。」

一八三六年,德克薩斯州議會發表人權宣言說:「所有的人,變成社會的一份子時,就有平等權利。」

美國人說人生,自由和平等。法國人說人生,自由和平等。國民黨也贊成這一個說法。因為,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大會投票決定「世界人權宣言」時,當時還是會員的國民黨也投票贊成。(票數是48:0,無一國反對。棄權國是蘇聯集團,沙地阿拉伯和南非。當時國民黨首席代表是王世杰。)

人權的精神是什麼?是一個人,不管皮膚是白的、黑的、黃的或紅的,不管講的話是台灣話、中國話、美國話、西藏話,不管性別是男的,女的,不管宗教信仰是基督教、佛教、回教、鴨蛋教、白菜教,人生、自由和平等。

很多,很多不同職業的人居住在一起叫做社會。有人的地方就會發生人之間的糾紛和社會問題。所以人民選出一些人出來組織一個團體來處理問題和糾紛。這個團體,咱叫著政府。

政府的功能是什麼?是要替人民處理事務和解決問題。

政府的責任是什麼?要保護人民的安全。因此才有軍隊和警察的設立。

但是,如果政府使用權力和武力來迫害自己的人民,這個政就將如前美國統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所說的:「不但違反人權,同時也失去了它的合法性。」

廿世紀時代的人生哲學基礎和主流什麼?不是神權思想,是人權思想。

廿世紀時代的政治哲學的基礎和主流是什麼?不是君權思想,是人權思想。

政府的權力應該在人民手上。所有真正民主的政府,應建立在人民的權力上和福利上。

還在相信神權,和君權的政府,不但是違反了時代的潮流,而且是違反了自然的事實。

人生就有人權,但是,因為人民的頭上有一個政府,所以人民不一定得到人應得的人權。

人權,人本身自己要去爭取。

後日,十二月十五日是美「民權法案」(Bill of Rights)的196週年紀念日。

196年以後,雖然美個個人獲得了自由,但不是個個都獲得了平等。

美國的人權,最近二十年來才有很大的變化。原因是經過黑人花費了很多精神、時間和流了很多的汗和流了很多的血,才獲得到的。

爭取人權的路途是遙遠的。

爭取人權的過程是困難的。

在美國如此,在台灣也是如此。

爭取台灣人的人權,是咱台灣人自己的責任。

爭台灣人權,你我這一代可能爭取不到。你我子兒那一代也可能不會成功。但是為著你我,咱台灣人這一代和後數代,咱還是要爭取。

親愛的台灣人朋友。你我,咱大家來心連心、手牽手,共同合力,到陣打拼來爭取。

如果不是你、我,應該是誰?

你、我從現就開始,如果不是今日,咱要等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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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後記: 1989年12月9日在洛杉磯University Hilton隆重舉行台灣人權奬頒獎晚會,約六百人參加,由全美「台灣人權協會」會長黃根深教授頒發「台灣人權奬」給鄭南榕主持的《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該獎項由陳菊代表領獎(見圖)。重量級人士張燦鍙、郭清江和郭倍宏均出席發表演說。當時被通緝的郭倍宏才剛剛從台灣驚險脱身返美,他的現身,給大會帶來一陣高潮。2016年12月22日行政院宣布鄭南榕自焚那天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