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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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4月

由浩鼎案開庭論司法改革
許正餘

值此時刻,由總統府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緊鑼密鼓。想當然,其重點之一應是還司法與民,以達成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社會。而浩鼎案開庭的合議裁決對翁啟惠前院長維持境管,直讓矽谷科技人梁耕三、陳濟棠覺得:翁先生的成就是台灣的榮耀,何以用逃跑、限制出境侮辱其人格?陳逸南也進一步強調政府應維護人性尊嚴。

可見司法專業固然重要,但社會的常識解讀,可以帶來人文、人性、人道的看法,假如不是更重要,也是必要的考量。兩者的和諧共識,會激起智慧的火花。這應該是西方國家採用陪審團的目的與功效之一。智慧的判案,必然超越法律的條文精神,由尋覓人情之常,得以找得人本的決議,成為不朽的判例、法學的楷模。此可由快炙人口的所羅門王智慧斷案的古代故事得到一些啟示:所羅門下令要把兩婦人爭奪的男嬰劈成兩半,一人一半。結果,懇求所羅門把孩子給對方的慈悲婦人才是孩子的真正母親,所羅門王就把孩子交給她。

近代的智慧斷案故事其實例子很多。網路上流傳一個交通法庭的判案實錄:法官將一位違犯交通法規的大人帶到法庭的小孩,請到法台,抱著他在膝上,一起辦案。他問小孩,爸爸是不是犯了錯,小孩答說:『是的』。又問是否該罰款,小孩也同意。法官建議『罰這些錢好嗎?』小孩笑著點點頭。法官就這樣作了判決。但是他說,錢不必繳給政府,只要老爹帶小孩一起去吃一頓豐富的午餐。法官看得到這是一個生活拮据的勞工家庭,連請保姆照顧小孩幾個鐘頭都張羅不來。這樣的判決達到了情理法兼顧的善境。

另外,因欠債而受牢獄之災的仍存在世界。愛爾蘭一位單親媽媽因沒能繳納電視牌照稅,而被關到監獄。雖然美國多數州已規定除非沒出席債務協調的法庭,不可因欠債而判坐牢。密蘇里州去年底有位單親媽,因付不出一千七百美元的交通違規罰款,被逮捕監禁兩周。她住的Foristell市雖只有五百人,但市府一年的罰款所得高達兩百七十萬。暴政與否,不言而喻。反之,在可以囚禁欠債人的州,就有法官裁決不能因人窮欠債而罰坐牢。顯然,法條雖跟不上時代,但是法官的一個智慧判例,已突破了這巢臼。而歐巴馬的司法部,去年也公告周知因付不起,而不是不願付債的人,不得判坐牢。剛立了停車牌,通常警察只給予警告,而不罰款,因多數人常因慣性使然,沒認識到新的指示牌。不知不罪,正是自古以來,人道的自然。

回到浩鼎案,翁前院長在被起訴之後,也出國開會。開完會,也回國面對指控。一個學者的聲譽,常常是鼎立社會的台柱,也是學者的所最珍惜。如聖經所言,『無罪者扔第一塊石頭』。假如以翁前院長在國際及台灣的貢獻,有對等於他的貢獻者請扔第一塊石頭。當馬前總統在十幾、近二十個案子且有違法、違憲的刑案纏身之際,蔡總統顯然仍以『無罪,直到證明有罪』的原則批准出國。限制翁前院長的出境,絕對不是一個智慧的判例。新北市王聖文副局長的自殺,顯示法官的自由心證,很可能成迫害的利器。反之,商業大亨淘空金融的王又曾則遨遊中美,無需面對法院的審判。如果法院只能辦窮人和古意人,司法改革,任重而道遠。再不還司法予民,由人民來參與審判,恐怕台灣的民主也如同龜裂的屋頂,不下雨的時候,也是完美不漏水的。

【轉載自:自由時報2017-03-03《自由開講》電子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