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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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3 月

淺談避免法院指定監護人的法律措施
蕭誼庭 律師

年紀越大,老年人越有可能喪失行為能力。 我們希望這些老年人的家人能夠照顧他們,幫助他們處理必要的事務。 但是並不是任何一位老人都這麼幸運。 如果某位老人沒有家人來幫助他,那麼法院可能會委派一個監護人來照看他。 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老人由於生病而喪失行為能力的時候。

我該怎麼做呢?

對於醫療情況來說,您應該執行一份醫療授權書。 通過這份文件,您可以指定他人作為您的代理人。萬一您喪失行為能力的話,這位代理人有權為您作出跟醫療相關的決定。您的代理人可以是家庭成員,也可以是您的朋友。 至關重要的就是這個人是您信任的人。

您也可以通過授權書來委託別人處理非醫療的事務。這份文件可以立即生效,也可以在您喪失行為能力時才生效。 前者立即生效的文件就是永久授權書;而後者就是觸發性授權書。相對而言永久授權書更為有效,因為委託人是否有行為能力並不會影響它的效力。

同時,當您年紀漸老的生活,您也可以考慮建立信託來管理您的資產。不像授權書,信託受託人對資產有唯一的控制權。另外,您也可以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家庭有限合夥公司來管理您的財產。

假如您喪失行為能力,那麼法院很可能會為您指派一名監護人來處理你的事務。採取上述措施則可以避免法院為您指派監護人。老年人應該意識到他們依靠別人做決定的需求正在漸長。當我們父母漸漸老去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幫助他們考慮這些事情。 為了避免將來喪失行為能力帶來的種種困擾,我們在當下就應該做好準備。 如果等到真的喪失了行為能力,那時候就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