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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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 2 月

制憲論壇:4. 朝代與領土是不能繼承的
Andy C
hang

針對最近台灣的獨立意識抬頭與美國的介入台海和平、中共的中常委最近提出並通過「反分裂法草案」的審議、而且予定在二月間通過立法。該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不許台灣獨立、不許台灣的動亂、不許美國的介入」;按照此一法案、如果台灣政府宣佈獨立、或類似去年的「連宋之亂」發生、就可以「依法」武力干涉的蠻橫法令;另一方面也將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介入台海緊張指為干涉中國內政。問題是從來沒有人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最擔心而且令人氣憤的是、如果其他國家不公開譴責中共這種卑鄙的手段、過了一段時間就一定會悍然主張已經被國際間接受。而雖然是鴨霸無理、他們也會更進一步地自稱被公認為合法。這種無賴陰謀必須要在國際場合公開譴責。

●釣魚臺的主權與沿海大陸棚的資源權

當年鄧小平無理提出釣魚臺的主權問題;日本政府採取姑息的態度。因此釣魚臺的主權問題至今還受中共的糾纏。當時鄧小平向日本政府提議說;釣魚臺問題讓下一代的人來解決、而愚蠢的日本人以為這是會談時的「此問題暫時不談」的下台階說法、而說一聲好;而中共就以這一聲「好」擅自作主、下定議為「釣魚臺是中國固有的領土」。最近己經調查出、中共已在開採釣魚臺附近的海底天然氣油田;而且已經侵入到日本的領海區域。對於日本政府的抗議悍然採取不回應的態度。

所謂「固有的領土」是根本不存在的東西、而且「現在自稱中國」的中共也不是古有的國家。中共明知理虧也毫不畏縮。兩國間的經濟資源水域應該是雙方沿岸的中間地點﹔但是中共卻悍然自稱「從大陸延伸出來的大陸棚資源的主權」是屬於中共。世界上那有這種道理?如果各國姑息養奸不譴責中共的蠻橫態度、中共一定會更加無賴的。

●沖之鳥島是日本的領土

更可惡的是中共的潛水艇擅自航行明知是日本領土的沖之鳥島海域、強行戰略性航海水路的調查和海底資源的調查。這是明目張膽的侵略行為。可是受到日本政府抗議時中共卻說:「沖之鳥島是無人島、所以不能算為日本的領土」。如果這種亳無天理公道的說辭不受到世界各國的譴責、那麼中共也可以更進一步說:「釣魚臺也是無人居住的島嶼、所以也不能算為日本的領土」嗎?

同樣的道理、中共一直都主張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洋群島等小島嶼的「主權」;這一主張如何解說呢?國際上公認的日本領土、沖之鳥島中共就不承認。但是國際上領土歸屬未定的南太平洋小島卻主張為他們的領土。這種橫蠻霸道、早就該由世界各國共同指摘制止才對。「你的東西是我的、我的東西是我的」、這是強盜。

●台灣從未有過「被歸還」的事實

中共從來沒有佔領、統治過台灣、也根本沒有主張領土權的法據理由。但是中共卻要強行通過「領土反分裂法草案」。這種暴戾行為應該受到世界各國的譴責才對。

歷史上從來沒有「歸還台灣給中國」的史實。歸還就是要把東西還給原主的行為。但是甲午戰爭結束時把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的國家是清朝、而且已經不存在了。消滅滿清、新建立的國家叫做中華民國、然後這個政府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趕出中國大陸、逃亡到台灣。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世界各國共同簽定國際條約、此時日本正式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主權。但是在此條約裡日本只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主權、並沒有「把台灣澎湖歸還給中國」;因此台灣澎湖的國際地位是未定的。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並非國際條約

中共主張「日本把台灣澎湖歸還給中國的事實、可以在開羅宣言裡找到」。開羅宣言只不過是三巨頭會議之後的一份會議簡報。至於波茨坦宣言、是向日本政府勸告無件投降的「最後通告」。這兩項都文件都不是國際絛約、而且也沒有把台灣澎湖「歸還給中國」。

這兩份宣言當中、台灣澎湖的地位、使用將要把它「復元(Restore)」而不是「歸還(Return)」給某一國。歸還的對象是清國但清國已經不存在了、所以要歸還找不到對象。蔣介石政權是滅亡清國的敵人、怎麼也沒有權利「繼承」清朝的權原。

●舊金山和平條約和日華條約

上頭我們說明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都不是國際絛約。國家領土主權的國際認定必須要依據法律根源所締結的國際條約才有效。日本政府依據國際條約正式放棄台灣澎湖的主權是1952年締結的舊金山和平條約。這一份條約裡的第二章第二條(b)項當中明明記載;「日本國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這就證明日本政府「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並沒有「歸還」。

付帶說明一件事實:舊金山和平條約裡面、連同日本總共有四十九國參與。可是中華民國卻沒有在內。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根本尚未建國。中華民國政府未參加舊金山條約、因此就單獨與日本締結「日本國與中華民國間的和平條約」。此條約於1952年8月5日正式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中華民國、而且兩國之間是仇敵關係。中共自己稱為中國、又擅自主張台灣及澎湖的主權、是無理由無根據的。

●國家與領土不能有「繼承權」

因為自知無理、中國人喜歡用「自古台灣是中國固有的領土」來騙人。台灣曾經也是荷蘭的領土、到了明末鄭成功攻打台灣逐走了荷蘭人。那麼荷蘭人應該也可以主張擁有台灣的主權、但是這一點中國人就不肯承認。也就是說、中國人就心裡明白自己理虧、中國對台澎的主權是不對的。台灣的國際地位應該是由台灣人自己來決定、別人無法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清國、也不是「中國」

中國人主張、百年以前清朝割讓台澎給日本、因此日本應該把台澎歸還給中國。這是依法無據的。簡單的例子是現在的俄羅斯(蘇聯)不可能繼承露西亞帝國羅馬諾夫王朝的資產一樣。露西亞帝國被列寧的共產革命所滅。但是列寧史大林無法繼承尼可來皇帝的財產。

同樣的道理、曾經有一個時期清朝統治過台灣、但中華民國絕對沒有從滿清政權獲得「台澎的繼承權」。消滅中華民國的中共政權、也沒有繼承台灣主權的道理。

歷史上從來沒有所謂「代代相傳的中國」。世界歷史明明記載、各代王朝興起又滅亡。這些朝代的歷史年代繼續著就給人一個朝代相傳的「中國」這種印象。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發生革命之後消滅舊王國創造新王國;而新王國與舊王國之間根本沒有領土繼承權的存在。翻開中國朝代的歷史就處處可以看到「反清復明」、「打倒滿清」、「蒙古侵略中國」等等辭句的記載。歷史又說「敗者為寇、勝者為王」、明白指出王朝的交替絕對不是繼承的。

●「中國人」自己承認是支那人嗎?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中國人最討厭外國人叫他做「支那人」、因為支那人是「清奴」的別稱。中國人最恨被侮辱稱做「清奴」或「清國奴」。原來罵滿洲人為「清奴」是明末的漢人後裔開始的。漢人蔑視外族而且漢民族不肯被滿洲族統治。因此中國人最恨外國人侮辱他們為「清國奴」。

那麼、中國人主張「清朝曾經統治過台灣、所以應該把台灣歸還給中共」、這不就等於是自己承認「中國人就是清國奴」嗎?

●台灣不是中國的、就不能說分裂國土

「反分裂法草案」的主旨是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自國領土的話就可以宣稱國內的叛亂可以用武力平定而且不許美國干涉內政。各國絕對不能默許中共如此的蠻橫法案通過、而美國和台灣都必須要公開聲明「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共一向都主張「三不政策」已被世界承認;事實上世界各國只「認知」三不是中共單方面的主張、沒有一國「承認」過三不。「反分裂法」明明是中共三不之後得寸進尺的主張、各國應該明確聲明「不承認三不政策」才好。

中共主張台澎是中共的領土無法據;但是如果各國採取姑息的態度、讓中共繼續耍無賴、那麼時間經過很久之後就會被誤認違法為合法。

還有一點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中共一向恫嚇「如果台灣發生動亂就使用武力干涉」。由今年發生的「連宋之亂」可見、國親人士的企圖就是要製造動亂、導引中共找理由侵台。如果「反分裂法草案」通過、中共就會強悍主張、平定台灣動亂是有「法律根據」;而明目張膽地策弄台灣的內亂。沒有發生動亂、中共也可能宣稱發生了動亂。台灣政府遇到那種情況才慌亂處理已經太晚了。陳水扁政權應該現在就未雨綢繆、定出對付中共陰謀的辨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