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http://www.taiwancenter.com/sdtca/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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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 |
台灣公投的亂象 在2004年和2008年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一共舉行兩次六個案件的公投,其主題分別為:1.強化國防,2. 對等談判,3. 討黨產,4. 反貪腐,5. 台灣入聯合國,6. 務實反聯公投。雖然其中有五個案件得到87%以上同意票支持,但是由於當時的「鳥籠公投法」由國民黨制定 ,只要國民黨杯葛,這些案件都無法跨過投票率50%的門檻,一一被否決。 《公民投票法》在2017年底大幅修正,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則從5%降到1.5%;通過門檻則從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且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使得2018年共有10個公民投票案與公職人員選舉在11月24日同時舉行。這10項公投議題分别是: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其中第7、8、9案由「中國國民黨」提案;第10、11、12案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案;第13案由「前奧運國手紀政」提案;第14、15案由「性别平權團體」提案;第16案由「擁核人士黃士修」提案。 由國民黨提出的三項(7、8、9)議案毫無實質內容可言,也都是正在進行中的現況,舉例來說,第9案問的問題有點像在問:你是否同意開車時看到紅燈要停車?拿出來公投真是貽笑大方,只是為提案而提案。更有甚者,國民黨提出的第7案連署書中,發現有11,849人在連署開始前就已經死亡,還發現有77,194份的連署書中,有嚴重的「偽造」問題,也就是說他們大量抄寫2008年公投連署人的資料。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還是決議通過這些案件,但針對死亡連署與偽造部分,會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進行刑事告發,看來領銜提出這些公投的立法委員盧秀燕、郝龍斌、林德福未來會是法院的常客了。 第10、11、12案係由屬於台灣基督教右派(Christian Right) 團體的下一代幸福聯盟提案,希望藉由公投確定「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反對同志結婚)、「不實施同志教育」(反對包括多元性别的性别平等教育)以及「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志伴侶」(立專法)等三項公投。而第14、15案則是由平權公投小組(苗博雅、曾獻瑩分別領銜)向中選會送交贊成同志結婚的「婚姻平權」、「性別平等教育」兩案連署書。 第13案是由前奧運國手紀政發起,以「台灣」之名申請參加奧運的公投案,希望通過公投的機智,向國際奧委會申請從原來的「中華台北」名稱改為「台灣」,並以此參加2020年東京、以及所有的國際體育賽事。 第16案公投 - 「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就是「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這條文是民進黨達成2025「非核家園」的基石。通過廢除後,台灣在2025年之後,仍然能夠靠核能發電。 中選會為每一項議案都會舉辦三場聽證會,請提案人及反方組成一正一反的團隊參加,並且在公共電視台實況轉播,事後再把過程轉貼到網路上,讓所有關心公投的人得到最正確的資料。 在所有聽證會中,最特殊的就是有關「東奧正名」的聽證會,竟然沒有反方代表,讓我百思不解的是反方竟然獲得最後的勝利,也就是說台灣只能用「中華台北」而不是「台灣」之名參加東京奥運。國民黨反對我認了,但是民進黨也反對,讓我無法苟同。更離譜的是中華奧會在選前不敢參加聽證會,但確又一直發放不實的訊息,稱如果「申請」使用「台灣」的名稱參加奧運會,會被逐出會場。我認為中華奧會應該解散重組。 有關同性結婚這個問題的辯論也很有趣。支持同性結婚的一直強調這是公理正義的事,否則就是歧視。反對同性結婚的雖是基於傳統基督教的教義而反對,但是又不敢明説,只能用家庭倫理、父母稱謂等等有的沒的理由來搪塞,詞窮之後,竟然連男女性器官結構不同都拿出來討論。這些辯論後的結果都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雙方沒有交集。 投票當天的亂象真是罄竹難書。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排隊等候領票及投票的時間,大多數的人都是一站就是一個多小時,有時還要排在大太陽底下,很多年長的選民都受不了,而放棄投票,也有選民要跑投票所多次才完成投票,真是勞民傷財。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中選會嚴重低估每位投票人所需的時間,使得排隊人龍越來越長。按照最初的規定,投票的動作在下午四點正停止,但是由於有些人四點前就已經在排隊,因此允許他們可以繼續投票,造成混亂的場面。也使得有些投票所要到晚上七點半之後,才打開票箱開始計票。 整個開票過程也是一場夢魘。由於各個投票所開始開票的時間並不相同,先開票的結果,經過電視台的報導,讓還在排隊等候投票的選民,從手機就可以知道其他投票所開票的結果,從而影響他們投票的選擇,進而形成可能的「棄保」現象。這就是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在以三千多票落選後,提出選舉無效訴訟的原因之一。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得知這些亂象後,把他自己鎖在中選會的貴賓室裡面躲起來,許多電視台記者敲門要訪問他,他不出來就是不出來,真是羞羞臉,一個大男人,還是政務官,行為舉止像小孩子一樣,可恥啊! 開票結果讓我嚇了一跳 。國民黨所提的第7、8、9案和「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反對同性婚姻的第10、11、12案全都高票通過,而贊成同志婚姻的第14、15案和主張「東京奧運正名」的第13案反而失敗下場,差一點跌破我的眼鏡。先放下來搭順風車的第7、8、9三案不談,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東京奧運的第13案竟然得不到半數選民的支持,讓我扼腕,想不通這是什麼回事,只想對民進黨高層喊話:你們太過份,連母親的名字都不要了! 通過的第16案又名「以核養綠」,目的是為民進黨「2025非核家園」的神話解套。現在全世界還沒有一個國家從「核能家園」變成「非核家園」的。最接近非核目標的國家是瑞士,目前他們宣布在2038年,最後一個核電廠使用年限到期後,將不再延役。注意瑞士沒有重工業,而且他們的水利資源豐沛,非核家園在瑞士是有可能實現。 有關同性結婚的五個法案中,反對同性婚姻的第10、11、12案通過,而支持同性婚姻的第14、15案反而失敗。君不知第10和11案本身就是違憲的公投議題,而第12案建議立專法保障同性伴侶結合的權益也不可行,許多先進國家都有這個經驗。舉德國為例:2001年8月1日德國通過了生活伴侶關係法,藉此在同性結婚的支持者和基督教團體間取得妥協,但由於同性伴侶制度裡,同性伴侶無法領養小孩,2017年6月30日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透過結婚來解決同性伴侶不能領養小孩的問題。奧地利也是在2010年1月1日先有同性伴侶的法律,再根據2017年12月4日憲法法院的判決,同性婚姻將在2019年1月1日生效,比台灣早半年。 我在2017年7月鄉訊《台灣 vs. 美國》一文這樣寫: 對同志婚姻的態度,台灣和美國非常相似。經過長期的努力推動,美國最高法院,在2015年6月26曰,以5對4的比數,確認美國憲法保障同志結婚的人權。在此之前,美國有14個州,或是經過公投,或是經過議會議決,禁止同志結婚。台灣的最高法院,則是在2017年5月24日宣告,民法中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違憲。除要求主管機關修法外,同時也訂出日出(sunrise)條款,那就是兩年後,主管機關無作為的話,同志們則可主動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因此僅就同志結婚這個議題來看,台灣比美國只晚了一年又11個月。 這是我看過最優美且讓人內心悸動的法律文字,它的原文可以比美莎士比亞的作品。 美國有80%的人口是基督徒,是全世界基督徒最多的國家,連鈔票都印有 In God We Trust 的字樣。但是在最高法院做出判決,確認同性結婚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之後,過去鼓吹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的聲量立刻消失,畢竟宗教信仰的自由是以不能違法為基礎。然而在台灣的最高法院做出類似的判決之後,還是有人要主張以公投的方式來剝奪他人的基本人權,誠屬不幸,我看這個議題還是需要時間來解決。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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