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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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台灣人必須盡早覺醒
紅柿著 楊劉秀華譯

˙〔AC概說〕台灣號的混沌

從我開始撰寫有關「台灣號的沉沒?」報導迄今已有九年。前衛出版社2002年四月出版「台灣號會沉沒?」,而台灣號現在正處於即將沉沒的混亂中。

11月初,中國的高官訪問台灣,台灣的民眾進行反對的示威遊行,不意卻遭到警察的強制鎮壓,有幾十人因抗爭受傷。之後,前總統陳水扁預定會被起訴,而法院即刻將陳水扁視為重犯加以羈押。蔣系中國人為羈押台灣人的總統而大奏凱歌。接著,檢察官已經傳喚陳水扁的兒子和媳婦。依據媒體報導,預定會被起訴、羈押。這正是中國人最擅長的「滅三親、誅九族」的伎倆。

或許了解始末的人並不多,但台灣的檢察官卻不需列舉「嫌犯」的犯罪理由,即可聲押四個月。遑論已公開犯罪理由。真是令人恐懼的警察國家。這次,檢察官對陳水扁的辯護律師恐嚇說,公開言論「看起來過激就要聲押」。

對於無正義可言的司法蹂躪人權,民眾卻無一致的反應。雖言陳水扁的犯罪將依審判判決,但是和司法的橫暴如出一轍的媒體違法報導,不啻是漠視台灣人人權的行為。倘若人民沒有對此一致反對,就無法遏止馬英九政府的獨裁。

˙中國人的總體戰威力

依據陳水扁的預定起訴書,有洗錢(輕罪)、侵占公款、收賄嫌疑等三項。依據法院的規定,羈押被告人的條件是,(1)有逃亡之虞,(2)可能和關係者串供。但是,陳水扁的護照已經被沒收,而且隨時有人跟蹤,豈有逃亡之虞?至於被視為關係者的七人,已經被羈押,根本就沒有串供的可能性。亦即,這是明明白白司法檢察官濫用權力。羈押陳水扁就是要整肅台灣人的政治家。

中國的高官訪問台灣,在警察對示威民眾行使暴力的事件中,馬英九就有關警察行使暴力發表說,「警察的暴力行為太超過了,不過,警政署長沒必要辭職」。反之,卻根據電視所播出的「證據」,將起訴受害者方面的民眾。

中國的高官雖和台灣簽訂經濟合作的協議,但這種協議並未獲得立法院的認可。立法院長王金平抗議說是違法,但行政院長卻無視其抗議。已經變成獨裁國家的中華民國,不忌諱將台灣人民奴隸化。

˙走在暴虐最前端的司法檢察

陳水扁坦承違法匯款海外,但否認侵占公款。這二個月以來,媒體大肆報導他侵占公款的?可能性?。依這些報導合計約有三十億元,但舉不出證據。最後,陳水扁的親信邱義仁,也因侵占三億元遭到扣押。而且,其理由是所謂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把公款兌換為個人金錢的「臆測」。

有關土地開發案,以收賄罪羈押一名關係者,認為陳水扁也有關係而起訴。在這項土地開發案中,尚無陳水扁參與的證據,但媒體的報導卻載明陳水扁有罪。這是媒體暴力加上司法暴力。

˙被媒體矇騙的民眾

遭到羈押的,不只是陳水扁和七位關係者。民進黨員的雲林縣長蘇治芬和嘉義縣長陳明文,都分別遭到住宅搜查,接著就被帶走。訊問、起訴的同時就被羈押。收賄罪也僅以捏造的證據,並非是重犯卻被羈押,豈非可怕的司法權力濫用?這三位已經為了清白和身陷「莫須有」的罪名,向司法橫暴抗議,開始進行絕食抗爭。

但是,在媒體報導收賄、瀆職時,民眾受到媒體宣傳的影響,未能做出一致的抗議。由於他們不像獨立運動般反政府才遭到羈押,報導指出是貪污金錢,這似乎是個人的名義受到傷害般,以致未引起民眾的同情。馬英九政府使用媒體影響審判,對民眾的抗議無動於衷。

˙馬英九的陰險

這幾個月間,民眾已經了解到馬英九對應外交或經濟問題等的無能狀態。但最近,中國國民黨(KMT)也變得聰明,採取不把馬英九推到表面的政策。亦即,無論是怎樣的暴虐,馬英九完全都不知道、不了解,企圖塑造「馬英九的無謬神話」。

瀆職或收賄、違法匯款等,以馬英九為首的國民黨高官也不在少數,但是,檢察官卻未起訴國民黨員。馬英九侵占公款、宋楚瑜違法匯款等證據確鑿,但在審判上卻未判有罪。對於馬英九侵占公款和違法匯款,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所謂「證據和事實確鑿,但馬英九並無犯意」。這可是世界史無前例,令人驚異的判決。國民黨的司法制度不適用於中國人,但對台灣人卻以捏造的證據做出重罪的判決。

以此陰險作為,在中國高官訪問台灣期間,當民眾大舉抗議,馬英九卻回答這是行政院長所做的決定;對司法單位濫用權力,則回答不知道司法的事情;對警察的武力鎮壓也回答不知道等。把一切責任推諉給部下,輕率地說著謊話。或許他認為,只要分散責任,就能分散民眾憤懣的宣洩口。

˙國家意識的混亂

為什麼沒有台灣人一致的抗議呢?可舉出幾項理由:

〔1〕中華民國的意識:台灣人理解「台灣已經是一個獨裁國家」,因此即使受到鎮壓,台灣人也有遵守法律的意識。李登輝或陳隆志等主張「台灣是獨立國家」。但是,所謂這個國家就是中華民國。雖然以美國為首的世界諸國都認定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但台灣人卻還在作夢,冀望以中華民國的國家制度,實現正名制憲。現在所發生的鎮壓,如實顯示這個夢想絕不可能實現,然而有人卻認為司法、行政、立法、軍警是「維持正義」。

〔2〕台灣獨立是「酸葡萄」:為了台灣的獨立,勢必以推翻中華民國為先決條件。但人們卻甘於中華民國體制,不進行群眾運動。已經說是獨立國家,就不需要再獨立了。抱著「酸葡萄」想法的人,不從事民眾運動,只有派系林立,保護各自的利益與權力。

〔3〕盲從聽信陳水扁的罪過,不直視司法對人權的蹂躪:受到媒體報導的誑騙,將容許陳水扁「在中華民國獨裁體制的司法制度下」受到有罪判決。無視嚴重的「蹂躪人權」,「台灣人的領導者因國民黨的陰謀被打倒」的事實。認為陳水扁受到有罪判決,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完全沒有打倒現在政權的氣概。在228事件中有13萬人遭到殺害,領導者、有識之士被一網打盡。這次的司法審判、警察的違法逮捕等,就和228事件一樣逮捕領導者,企圖推行奴隸化。

〔4〕不打倒中華民國,就無法建立台灣國:這是革命。不過,革命並非一定伴隨流血。但所謂革命就是流血,而且受到媒體說中國會介入的洗腦,致使民眾運動無法如火如荼展開。對於以學生為主體的「野草莓運動」的抗議運動,剛開始時,獨立運動家、民進黨、民眾均未參加。

˙對前總統李登輝感到失望

對台灣人來說,批判李登輝是一種禁忌。李登輝先生是台灣人的希望,是一個擁有頗大影響力的人物。但最近,對他的發言大唱異論、不隱藏失望之意的人日增。也有對李登輝感到失望而脫離台聯黨的人。

維持中華民國就不可能獨立,因此,反對李登輝的「所謂台灣已經是個獨立國家的酸葡萄論」的人不在少數。而且,更令民眾感到失望的是,李登輝說暴政是「善」。

就有關陳水扁被羈押,在公眾面前受到侮辱的問題要求發表申明的李登輝,作如下回答:「不能說陳水扁是受到政治迫害。不能以自己的過失責難世界。這次的司法(檢察)有認真辦事。至少多數的檢察官都做了該做的事」。李登輝不言及檢察官無視法律、蹂躪人權,卻斷定陳水扁有罪,褒獎檢察官做了應做的事。

另一項是十一月四日「週刊朝日」所提及的,有關台灣歸屬的日本責任。依據報導,李登輝道破「有關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日本是『放棄台灣、澎湖的主權』,只是放棄,並未記載歸屬,日本必須負責任」。這是出乎意外的錯誤。日本是「無條件投降」,有關台灣、澎湖的歸屬,並無「提出意見的權利」。責任是在於以美國為主體的聯軍,以及在舊金山和約上簽署的四十八個國家。

雖然李登輝發表肯定中華民國、迎合司法行政橫暴的言論,但不少人憂慮在不久的將來,李登輝遭到以某種方式入罪的可能性也不小。我想,這種傾向是馬英九政府對中國越接近就越顯著。

為了對抗為政者的暴虐,非推翻為政者不可。但是,革命並非一定伴隨流血。在菲律賓或泰國,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儘管如此,台灣人卻陷入「三年半就能奪回政權(?)」的自我欺瞞中。台灣人必須盡早覺醒。

人民心聲:馬英九「特別費」被判無罪。
為何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