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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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航艦與燈塔
李瑞木

美國獨立號航空母艦有一次,在西太平洋夜霧濛濃中航行,瞭望員突然報告:「右舷有燈光,向我船迅速逼近」。艦長命令信號手通知對方:「我船正迎面駛來,建議你向右轉二十度」。對方答:「建議貴船自行轉向」。艦長下令:「告訴他,我是船長,立刻轉向」。對方答:「我是二等水手,貴船最好轉向」。艦長勃怒吼叫:「告訴他,我是美國獨立號航艦艦長,命令你立刻轉向」。對方回答:「這裡是燈塔」。艦長乃下令改道(取材自 The Seven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這時在航艦上的觀眾及官兵,不明事理卻罵聲連連,認為堂堂航艦為何要改變航道,向小燈讓路?

現在有些人認為這雙眼睛能夠看到我們這個世界中的任何物質、任何物體。所以有些人產生了一種固執的觀念,他認為通過眼睛看到的東西才是實實在在的;他看不見的就不相信。其實人類的眼睛與耳朵,只能看到或聽到光波或聲波的一小段;其他動物如狗、象等反而能看到或聽到人看不到或聽不到的影象或聲音。人類受肉身眼睛與耳朵的局限,往往無法瞭解宇宙的真象或真理;從小又受家庭、學校、教育、社會、宗教、信仰、政治、科學、醫學…等影響,難以突破感官認識及思維觀念的局限,易被假象所迷,很容易以假亂真、自以為是。

在凡塵的迷霧中,常人明明只駕駛一艘小艇,卻自認為是航艦艦長,將燈塔錯認為小船的微弱燈光,要燈塔為他轉向。當人們面對真理時,如果不識時務,不願自行改道,硬要燈塔為他移位,真理為他改航,後果當然是艦毀人亡。

尤有甚者,中國近代史上一位獨裁者告誡兒子練習書法:寫錯字,錯了也要繼續寫完,不可塗掉重寫。為假象所迷,不知錯了,要真理為他改道,尚有可原;明知錯了,還要錯到底,此乃人性普遍存在的執著,卻被很多人美化為堅定不移或貫徹始終的美德。這種死不認錯、錯到底的習慣,並非上例父子所獨有,乃人性的通病;它普遍存在於常人的政治、政黨、社會、宗教、學校、家庭、及社團之中。

可見,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可能是擇善固執,也可能是頑固不化。如果走錯路或搭錯公車,要一路錯到底?還是趕緊半路換車?看似簡單,其實是知易行難。

本文刊載台灣聯合網(taiwanun.com) 上的李瑞木網站
及大紀元10月18日網站,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epochtimes.com/b5/6/10/18/n14908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