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http://www.taiwancenter.com/sdtca/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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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11 月 | |
撒但不等同魔鬼 談它是因為關心它,希望教徒不要把我看成魔鬼 撒但(Satan)在聖經中文和合本62個章節中出現(舊約14新約48),而魔鬼(Devil)只在新約34個章節中出現。撒但在希伯來文的字意是對手(opponent),在舊約聖經中也完全沒有魔鬼的含意,僅扮演耶和華監察官、情報官、執刑官、及對手的角色: (1)耶和華的監察官、情報官、執刑官: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那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那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記 )。 (2)對手: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歷代志上21)。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麼 (撒加利亞書 3 )。 撒但在馬可福音及耶穌基督心中也完全沒有魔鬼的含意: (1)試探者: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 可見,基督教在耶穌蒙難前沒有魔鬼(Devil)的概念,蒙難後,馬可是最早寫成的新約福音書,全書尚無魔鬼的用詞。馬太、路加、及約翰依波斯宇宙觀「光明和黑暗」對立的思想,將馬可福音中的撒但,多次改叫魔鬼,奠定了「撒但等同魔鬼」的理論基礎。最明確的一句話就是約翰啟示錄(12:9):「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小小一個字的變動,看似無關緊要,其影響之深遠,絕非三言兩語所能描述,茲就其大者說明如下: (1)神學家、解經家、及基督徒,花費寶貴的時間、精力、及精神,去建構、研究、探討、及閱讀「撒但等同魔鬼」的理論;有關的書籍與文章不計其數,牽強附會地將舊約中的一切對手及不善,與新約中害人生病或發瘋的不潔之靈 (希臘文是 unclean spirit,英文將它改稱 evil spirit,中文進一步譯為污鬼) 都視同撒但魔鬼。 (2)擴大將其他信仰視為魔鬼邪教,間接引發十字軍東征,種下近代中東衝突及美國911事件的遠因。其實(a)耶和華雖然嚴禁猶太人信仰其他宗教,從沒有將其他信仰視為魔鬼邪教,就是埃及法老王扣留衪的子民為奴,也只派遣摩西前往交涉釋放,從沒有要求摩西去干涉或改變埃及人的信仰;如果不是法老王一再拒絕,也不會降禍埃及;後來還特別交代「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申命記23:7)。(b)耶穌基督對不同信仰的寬容,也可以從下面的對話看出來:「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馬可福音 9 :38-41) 。 (3)將教皇或主教欽定的解經標準神聖化,凡不符解經標準的思想、言論、學說、及人物,一律視為撒但魔鬼或異端邪說,必須加以鎮壓、剷除、消滅、定罪、下監、或處死,促成歐洲中世紀的黑暗時期。 (4)魔化教派之間的解經差異:天主教與新教之間的三十年宗教戰爭,雙方為了解經差異,都高舉十字架,奉神及耶穌聖名,一手拿聖經,一手拿刀劍,討伐對方的異端邪說。打的天昏地暗、日月無光、殺的血流成河、哀鴻遍野。那一次戰爭,德國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緊接下來的黑死病,又死了三分之一,真是一片生靈塗炭、國破山河在,域春草木深的悽涼景象。 (5)從保羅時代到今天,很多教會都發生過「續不續聘牧師、內部矛盾、或解經差異」的紛爭。雙方在祈禱及言談中,很少先檢討自己;反而在有意無意間,將責任歸咎於對方受撒但魔鬼的影響,期盼神將「撤但魔鬼」驅離教會,造成教會的不斷分裂。真是心中有魔,連教會內部也變的魔影憧憧。 在全球化及地球村日將形成的今天,父母、配偶、子女、與親友很可能信仰不同宗教或教派;「撒但等同魔鬼」的教義,會造成家庭成員,教會內部,及人世間不必要的磨擦與紛爭,實有重加檢討釐清的必要。但由於基督教信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一神論」,認為聖經的每一句話,都是出於一神的意志,不可能也不允許更改或做不一致的解釋。因此,碰到互相矛盾或不一致的經文,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牽強附會,強將不一致的地方,解釋成一致;對懷疑的信徒也只能用「聖經是用來信的,不能拿來當學問研究」一句話塘塞。因此,要從「撒但等同魔鬼」的桎梏中解脫,有其實質上的困難。2003年年夏天我曾與加州大學總校教授及中研院院士莊明哲及郭文仁牧師討論再三,就是找不到圓滿的解決答案,遲疑不敢下筆。 2004年8月,我從「轉法輪」一書對「法無定法」的解釋 (就是釋迦牟尼在修 另外「轉法輪」第二講「關於天目的問題」提到:修練層次決定天目層次, 取法乎上,竟得乎中;取法乎中,竟得乎下。因此,基督徒如果想信和行耶穌基督的道,除了上教堂做禮拜(偏重宗教儀式)、祈禱(偏重個人悟道層次)、唱聖詩(作詞及作曲家的層次)、聽牧師講道(牧師悟道層次)、讀解經書(作者悟道層次)、或查讀福音書(使徒或先知的層次)之外;最好的方式就是每天直接「查讀和遵行」一段「耶穌基督親口講出來的道」。遇有經文互相衡突及解經差異之處,一切以耶穌基督「親口」講出來的道為準,就可心安理得地解脫「撒但等同魔鬼」的千年桎梏。 本文刊載臺灣聯合網(taiwanun.com) 上的李瑞木綱站,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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